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71,证券简称:龙泉股份)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工程货物购销合同(原水连通PCCP管)》,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8377.71万元。该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的采购方为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龙泉股份作为销售方,将为其供应PCCP管道、JPCCP顶管及管配件。值得注意的是,本合同仅涉及货物的采购销售,双方均不负责施工。
在供货期方面,合同要求龙泉股份在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生产,并在20天内按甲方首批货供应计划单完成备货,第二批货物起则按甲方供应计划单规定时间交货。合同总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供货项目竣验合格之日止。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模式,在供货期内不予调整。合同暂定总价款8377.71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74%。货款将按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分阶段支付。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为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郝传东,经营范围包括水务资产运营管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为国有企业,实力较为雄厚,具备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龙泉股份表示,公司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本月8日,公司已与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过一份总价款为9942.75万元的《工程货物购销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龙泉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项目供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公司预计,本项目的履行将对服务期间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8377.71万元,货物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标准;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货期内不予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
此外,合同还对双方违约责任做出了详细约定。其中,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逾期交付货物金额0.5%/日(若不足10000元,则按100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
公司表示,本合同的签订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备查文件为《工程货物购销合同(原水连通PCCP管)》。
项目 具体内容 合同金额 人民币8377.71万元 占2025年营收比例 5.74% 产品类型 PCCP管道、JPCCP顶管及管配件 首批货备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价款形式 固定单价,供货期内不予调整 交易对方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同类合同 2026年4月8日签订,金额9942.7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付款方式 按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质保金分阶段支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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